第343章 《明荷台湾协定》(第2/2页)晚明之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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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的胳膊,不住地摇晃:“长官,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孩子是无辜的。”

    来到门外,郑兴将孩子交在左手,右手迅速拔出腰间的弯刀。

    “天……啦!”普特曼斯仰天长叹,他实在受不了那荷兰母女的哭声,还有郑兴那明晃晃的腰刀,他已经明白了,如果不在投降书上签字,无论如何,他都过不了郑芝龙这一关,看来丢失台湾的黑锅,他是背定了,他觉得自己似乎只剩下最后一丝气力:“放下孩子。”

    “哈哈,早嘛,也不用这样吓着孩子。”郑芝龙估计普特曼斯是同意了,他让士兵将《明荷台湾协定》的文本拿过来。

    文本是用汉语写的,郑芝龙懒得亲自去,就让翻译一句句译给普特曼斯听,他自己倒是惬意地喝起刚刚泡制的香茗。

    《明荷台湾协定》的内容,主要有四条。

    第一,荷兰东印度公司无条件归还侵占的大明领土台湾,即日交付大明,并承认台湾是大明的合法领土;

    第二,大明没收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一切财产,作为对台湾百姓的损失赔偿;

    第三,荷兰赔偿大明海军的人员伤亡和弹药消耗,折合白银一百五十万两;

    第四,大明俘获的荷兰人,不论老少,由荷兰东印度公司赎回,每人赎金五百两。

    “没收财产?绝对不行,这是东印度公司的财产,它不属于台湾,本人没有处置权。”普特曼斯以为协议中只有归还台湾这一项,没想到还涉及许多关于财产的的条款,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财产,光动产的价值就超过一百二十万两白银,这还不包括城池、房屋等不动产,他断然拒绝了这份协议。

    “那个,郑兴。”郑芝龙不再与普特曼斯讨价还价,反正自己从前是海盗,大不了为了大明,再来一次强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