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第二章(第1/2页)骑士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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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然是一爱情歌曲,但这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情歌,到不如说是一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道。“知道什么是骑士所追求的么?”

    “荣耀,信仰。”维科斯依旧闭着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敷衍的回答道。

    “可我在你身上只看到了对于利益的欲望。”夏巴克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论是人类还是上帝都具有的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的骑士主人,这可不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应该有的言语!”维科斯睁开了双眼。诧异地看着眼前令他不敢认识的夏巴克。在刚才,那番言语,那个在他的记忆中,每日都会坚持祷告。虔信无比的疯癫骑士,舌尖却道出了大逆不道的话!

    这番话如果被教士听到,绝对会用这话里对上帝的污蔑,对夏巴克处以极刑!!

    “我只是在诉说真理,一个我们早就明白的真理。”夏巴克笑了。这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的笑了,笑的如阳光般灿烂,如夜晚般阴沉。他的眼中不再有浑浊,而是睿智的光芒,是一种慑人的睿智,仿佛上帝的智慧在他的眼中闪烁。

    正当维科斯震惊于夏巴克突然的改变,战争似乎开始了!!

    “呜呜!!”战争的嚎叫在阵中传来,而与之相对应的,远处也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米厄齐尔子爵抽出了腰间的骑士剑。直指苍穹,用着铿锵的语调说着。“让他们的鲜血在这片土地上绽放!”

    “是!”米厄齐尔闪烁着黝黑的瞳孔,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骑士(侍从)的回应声,虽然他年龄尚有,听不懂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敷衍之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对于未谙兵事者而言,战争无疑殊为浪漫。米厄齐尔,这个年轻的贵族变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当老米厄齐尔子爵因为在骑马不慎落水而死后,年仅二十二岁,整日留恋于贵妇人身上的小米厄齐尔便突如其来的成为了一名子爵。

    虽然他完全不能适应这种角色,但他在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贵族后。也努力学习了种种礼仪。但可惜的是,米厄齐尔还是一个空有葡萄酒瓶的白水,中看不中用。

    在他的治理下,封地的杂捐变得格外苛刻起来。物价较比米厄齐尔上任之前,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一个原本只需要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白布现在却需要十几个铜板,而这样的原因很简单,米厄齐尔需要在他的城堡里举办一个白色的聚会,而这个聚会需要一大堆的白布!!

    同样的,对于米厄齐尔而言。战争对于他只是一种来自脑中的幻想,他对于战争的印象更多地是来自于游吟诗人口中的神话故事。凭着个人勇武将一个军队战胜这种事情虽然他也知道,但他还是相信,如果只凭借着一个领导者的个人魅力的话,足以是一个军队战无不胜。

    而很显然,他错了,他在战前的这番鼓舞并没有起到激励自己身后骑士(侍从)的作用,反而更加凸显出他自己的狂妄无知与自大!

    “他们来了!!”年轻的列支登第一时间现了在对面正缓缓的升起了一面蓝色鹰狮的旗帜,毫无疑问,这是敌人的旗帜!

    “道。

    “不,不。”列支登舔了舔嘴角,仿佛在品尝什么美味,双眼放出热忱的光芒。“也许这样更加有趣点,不是嘛,老乔克。”

    “你这个疯子,你想死,我还想多苟且偷生几年!”老乔克虽然嘴上在反驳着但是手中的活计还是没有停下,老乔克正在戴上兽皮手套,摩擦着那把跟随他多年的战弓,代表他一生戎马的战弓。

    “咚!咚!”大地在颤动,被对面的军队所击打!那一步步的行走的落地声,不仅仅是在敲打在地上,更是正在猛击着人们的内心。

    “夏巴克,我想,我们麻烦了。”维科斯皱起了眉头,站在高地上的骑兵队伍能够很明显的看到对面现在的情形。

    “如果这就是战争对你的洗礼的话,我想这次洗礼足以使你难忘了。”夏巴克难得的开启了玩笑。

    没错,对面的部队,远远的望去,便能估计出大概的人数。一千余人。是米厄齐尔子爵部队的两倍还要多。

    而且,其中除了侍从与农夫外,好像还参杂着一些身份不同于以上两种的士兵。

    “是雇佣兵,东部平原的雇佣兵。”夏巴克挑了挑眉毛。对着身边的维科斯说道。

    “他们是最好的步兵。”夏巴克好似回忆起了什么,用着赞叹的语气说着,“看到他们手中拿的双手斧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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