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熟读唐诗三百首(第2/2页)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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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笑呵呵的。

    写?就眼前这十六七岁的家伙?程文瑾发现自己的脑袋是越来越不够用了。

    哪怕不算学生时代看过的,仅仅是在图书馆工作期间看过的,对程文瑾来,没有一百本,也有八十本。她可以毫不自谦的叫自己一声“文学青年”而不用脸红。可即便如此,她也从未在心头升起过要写的念头。她觉得她这辈子,不论看多少,也不可能成为什么家。在她看来,看和写,完全是两个概念,两个领域。人人可看,只要会识字;但是要写出可以发表化为铅字的,却只有那一撮被上帝赋予了特殊天赋的特殊人才才能为之。比如,她的丈夫梁经权,曾经也算是c大中文系的才子,在c大有才名。丈夫曾经的雄心壮志便是当一名名垂青史的家。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女儿都快十七岁了,除了在以前c大的校刊,现在《四方日报》的副刊发表过一些不甚起眼,没有多少人问津的豆腐块文章外,连一篇也不曾写出来过。他倒是写出过不少的短篇,也投过无数的杂志,至于结果……

    不也罢!

    而眼前这个和自己女儿一般大的大男孩,却扬言要写,尽管只是那种自己平时很少读的科幻,可是在程文瑾看来,也实在是有过于自信,好高骛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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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老弟成为《俗人》的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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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并感谢被遗忘的眼神,万州烤鱼,你有药,許我滿城永寂,魔法门og,烦死人了,大黑子,铁木仙尺,我是书虫15,d祥,见酒拎壶冲,昨天去年,盱眙人生旅途y,俗人vip群,涛的飘时代,0o会上树的猪,鹏一,微波徐徐,生死看淡不服就gan,梦回&a;唐朝,张1111,喵星阿呆,周福宝位兄弟姐妹的慨慷解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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