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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所归。若盒盖严密,则郁而不散。汞见火则飞,不知何往,而究归于地。有形者且然,况其氤氲(气)不可象者乎?未尝有辛勤岁月之积,一旦化为乌有,明矣。故曰往来,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灭。”生灭者释氏(佛家)之陋说也,王夫之利用燃烧、金属锻烧及蒸发等物理—化学现象对物质守恒思想做了较周密的哲学阐述。
这种思想在西方古代的卢克莱修(Lucretius,前99—前55)的哲学著作中也时有闪现,但毕竟闪现得稀疏。只有在18 世纪经过欧洲化学家的实验论证才最终以质量守恒定律的科学形式确定下来。
宋应星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还反映在他所写的《谈天》之中。他在序中一开始便指出:“谓天不可至乎?太史、星官、造历者业已至矣。可至则可谈矣。”这是说虽然天体距地球遥远,但天文现象还是可以认识的,天文学家、历法学家都做到这一点,因而其他人也可以就大体现象发表议论。但宋应星在这方面的议论,主要是针对宋代理学家朱熹(1130—1200)的“天人感应”说,他认识到他的《谈天》“既犯泄漏天心之戒,又罹背违儒说之讥,然亦不遑恤也(并不害怕)。所愿此简流传后世,敢求知己于目下哉”。宋应星历来对天文学就感兴趣,除《谈天》外,还写有《观象》二卷,原准备与《天工开物》同时刊出,后决定临梓删去。赖有《谈天》传世,始得知宋氏的一些思想观点。宋应星在序中谈到朱熹的著作《通鉴纲目》时写道:“《纲目》记六朝,有两日相承东行,与两月见西方,日夜出高三丈。此或民听之滥,南北两朝秉笔者苦无主见耳。若果有之,则俟颖悟神明,他年再有造就而穷之。”例如《晋书.天文志》曾载“憨帝建兴二年(314)正月辛未庚时,日陨于地,又有三日相承出于西而东行”。宋应星对所谓同时出现“两日”、“两月”或“三日”之说,持怀疑态度,认为是史官滥人视听之谬论,而朱熹却信以为真。
天文学在中国有悠久的发展史,古人很重视天象观测,据以制订历法。而历政是王权象征,历朝政府均设专门机构掌握天体观测、历法制订,所以中国在天文历法方面拥有大量珍贵科学遗产。
日月五星等天体的运行及其所发生的各种异常现象,不但是古代天文学家的研究对象,也常常是哲学家谈论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凡哲学家没有不谈天者。至迟从战国(前476—前222)以来,围绕天人关系问题便出现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自然观的对立。以荀子(前330—前229)为代表的哲学家,认为各种天体的运行及其所发生的异常现象,都服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人应当认识并适应这些自然规律,进而将其应用于征服自然的实践之中。《荀子.天论》篇写道:“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在天人关系方面,荀子主张“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就是说天体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不因人世间统治者的善恶而改变;只有适应自然规律、对事物妥善处理,才能得到善果;如果违反自然规律、胡乱妄为,便要遭致祸患。他还进而指出:“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对]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等]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等]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因而荀子提出了“天人相分”的思想:“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是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同上)这是在天人关系方面的唯物主义自然观最典型的表述。
反之,与“天人相分”说对立的自然观是“天人感应”说,根据这种学说,似乎“天道”与“人事”、自然现象与人事事物相互影响与感应。这种思想有更早的渊源,春秋(前770—前477)时成书的《诗经.小雅.十月之交》就对这种思想有所流露:“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藏?”这是指周幽王(前781—前771 在位)昏暴,国政失纲,用奸臣害忠良,内宠劈妾,使周室统治面临危机,因而日有食之,上天借以警告即有灾祸降临,是国政极其丑陋的象征。
中外史学家据历法推得此次日食发生于周幽王十年夏历十月辛卯朔日,合公元前771 年9 月6 日。在这同一年内,申侯联合犬戎攻破镐京,杀幽王、执其宠妾褒姒,西周灭亡。这种天象与人事间的偶然巧合,成了“天人感应”说的理论依据。即所谓“天垂象,见(现)吉凶”,欲人君戒慎行,增修德政。
“天人感应”说也反映在《春秋》一书中。这部经书据说春秋未鲁国太史左丘明曾为之作传(注释),即《春秋左氏传》或《左传》。但学者考定此传实成于战国人之手,当公元前375—351 年之间。《春秋》卷十一昭公七年条载“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九月公至自楚,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这次四月日食推算成公历,当公元前535 年3 月18 日。《左传》对此解释说:“晋侯(晋平公)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受此凶恶),卫大、鲁小(卫国灾祸较大,鲁国较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实受之。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公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藏’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这就是说,作者认为这次日食是针对卫国与鲁国的,人君不善其政,则天降日食之灾以谪之。卫国受害较大,而鲁国较小,因而在同年八月卫君襄公恶卒,而冬十一月鲁国公卿季孙卒。这都是事件发生以后所作的附会解释。
古时的天人感应说,至战国以后开始理论化。据《史记》卷74《盂子.荀卿列传》称,齐国的邹衍(约前305—前240)将早期五行学说配以五德,“五德转移,治各有宜”。以五行相克之理解释夏商周朝更替,某一朝代对应于某一行之某一德,再按相克之理说明未来的朝代当属水德。《吕氏春秋.应同》篇引述邹衍的思想称:“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现)祥乎下民。”
于是朴素的阴阳五行说现在又披上神秘的色彩,再配合天体运行的变化,构成天人感应说的理论基础。这种思想到西汉的董仲舒(前179—前104)那里集了大成。他把自然现象看做是上天的有意安排,而自然变异是天意的表现。
在董仲舒看来,有意志的天不但支配自然界,还主宰社会人事,天人沟通、天人感应。天子代天治民,其行为好坏由天降祥瑞以奖励、或降灾害以谴告。
《汉书》卷56《董仲舒传》引其向武帝上《天人三策》之语称:“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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