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六章 怪异的一府两署(第1/2页)奋斗在新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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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运使勃然发怒,惊动满堂,皆不知为何生性低调冷静的运使大人竟然失态。

    只因李佑递给他看的诏书里明明白白写道:“如此准奏,着江都县地方主办民间捐输效纳之事,盐运司协办,两衙门务必同心。民商最得力者,准由江都县先行旌表,其后具名奏闻即可。”

    江都县正堂李大人很诚心诚意的解释道:“在本月十三日,本官曾向朝廷奏请提议由你我两家合力办事,没想到朝廷如此迅速便批回了…”

    丁运使终于觉察到,他从一开始便落入了李佑的彀中!他也向朝廷上疏奏请过主持捐输,不过那是在听到消息后的本月十五日,比李佑晚了两天。虽然他是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上疏,自认很快,但比李佑晚了就是晚了。

    一步迟,步步迟,结果天差地别!现在看来,李佑本月十四、五日放出消息,肯定是故意的!

    景和八年十一月初九日,钦差朱放鹤抵达扬州城。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李佑上疏请辞诰封并叫屈。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丁运使再次上疏弹劾李佑。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李佑上疏,言称扬州城内民商多有踊跃捐输报效之意,如纲商金氏。奏请江都县地方主持此事,盐运司协理。另奏请旌表民商,赐江都县便宜处置之权。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丁运使上疏,言称扬州城内民商多有踊跃捐输报效之意,奏请盐运司主持此事,用不着地方插手。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李佑奏请主持捐输疏到京。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武英殿朝会,议论李佑之事,彭阁老黯然削权。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两封诏书一同六百里加急递往江都县。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丁运使奏请主持捐输疏奏本到京,奈何木已成舟,束之高阁。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加急诏书抵达江都县,李佑阅得。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加急诏书重新送至平山堂公开…自从三品到手后,几乎销声匿迹,今天是第一次公开露面的新任参政罗星野看到诏书,登时恍然大悟,萦绕十几天的疑惑一扫而空。

    那李佑定然一早便知道,除了岳父金百万之外,不可能从盐商这里筹集到银子。所以利用得知消息更早的优势,抢先偷偷上疏奏请权限,之后放出消息故作姿态,甚至不惜被盐商鄙视嘲讽,以诱使一心攀比的丁运使也召集盐商筹银。

    直到如今等到了授予大权的诏书,同时盐运司也基本将银子筹到手,那李佑便恰到好处的跳出来摘桃子!这既是借鸡生蛋又是借花献佛,可把满腹筹谋的丁运使坑苦了,难怪他拿着诏书抑制不住的大发雷霆。

    就在片刻之前,那李佑还不忘算计盐商,用激将计哄六大纲商立了字据,想反悔也不成了!若敢反悔,估计要被李佑办一个欺君之罪。而且罗大人敢肯定,急递铺铺兵这个时间将诏书送到这里,绝对是李佑故意安排的。

    不过让罗大人依旧迷惑的是,朝廷风向不是要打压李佑吗?为何又给了他这等权柄?

    于是罗大人又将目光投向朱钦差手里的另一封诏书,谜底八成在这里面。

    “砰”的一声响,丁运使又摔了一个茶杯。他的几个属官胆战心惊,从未见过主官丁大人如此失控过,唯恐遭了池鱼之殃。

    能不气杀丁运使么!如此一来,无论盐运司搜刮来多少银子供奉天子,都成了协助对头李佑!

    就连这旌表事务,都被朝廷顺理成章交与了江都县!盐商捐输,很大程度上所图的不就是这些门面风光么,谁不想要御赐牌坊、御赐匾额?现在这个旌表大权,在李佑手里!

    丁运使窝火愤怒不提,只说那六大盐商立下的字据还在丁大人面前的案几上放着。李佑想了想,冒着被丁运使殴打的危险,迅速靠近了将字据拿起来,并小心翼翼收好。

    他郑重其事的对何员外道:“尔等尽早将银子交付盐运司,或者交与县衙。待本官清查点检无误后,准许起运。对尔等的旌表,朝廷交由本官处置,很快就会有的。”

    何云梓被李佑搅乱盛会的火气早消失了,与丁运使比较起来,他这点委屈简直不值一提。

    可是这朝廷到底是怎么想的?正茫然间,何员外听到李大人那很自作主张的嘱咐,晕头晕脑的也不知是答应好还是不答应好。又盯了几眼诏书,一咬牙道:“大人放心,过的几日便备齐交与运库。”

    “哈哈哈哈!”李佑大笑,“送你一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

    钦差朱放鹤翻检发给自己的诏书,却发现内有数封诰敕,每封对应一件事,都交由他宣办。

    再抬起头时,他洞若观火的将众人神态收进眼中,想了想,决定就破格在这里宣读。重重咳嗽一声,高声道:“宣诰!李佑接旨!”

    李佑便上前听旨,这是在他请辞之后,朝廷的重新封赏。

    诰书大意与上次差不多,只多了几句抚慰之语,估计各项赏赐加官大概也差不多罢。那些封赏是朝廷逐字逐句精心研究出来的,多了少了都不合适。

    不过听到耳朵里,似乎多了一句话。朱钦差读道:“尔扬州府通判李佑,加为扬州府同知衔,同署扬州府事,原有本职不变…”

    没有心理准备的李佑猛然惊醒,同署扬州府事?前次那姓罗的以参政品衔署理扬州府事,而这次他以同知衔同署扬州府事?

    再想也不奇怪了,这大概是朝廷给他的补偿罢。上次朝廷稀里糊涂提拔了罗知府,搞得功臣脸面无光,所以这次给了个同署扬州府事的官职为安抚。

    这是大好事,今天真称得上福有双至!李大人心里乐开了花。

    在大堂中的各衙署官员听到这个似乎很怪异的任命,不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李大人回去后,只怕第一件事便是将“江都县县署”的牌匾摘下来,换成“扬州府同知分署”了。

    既有署理府事,又有同署府事,结果就是一府两署,这下可热闹了。听说国朝当年出过一县两署的奇闻,但一府两署,真是闻所未闻。不过扬州这个一府两署情况稍好,权责划分还是很明确的,不至于互相争夺。

    李大人原先本职是署理江都县事、兼管府守备司,现在则是同署府事、署理江都县事、兼管府守备司。从字面上很容易就可以理解朝廷的意思——自今以后,李大人继续署理江都县和府守备司,但有了同署府事的府尊身份,那么在政务上,他就可以代表府衙处置江都县的事,不必再向知府请示汇报。

    换句话说,李大人本人拥有了与知府平起平坐的政事权力。他的上级或许是分巡道,或许是巡抚衙门,或许是南京六部,但知府或者署理府事再也不是他的上级了,因为他是同署府事。

    因而李大人同知署治下的江都县,从此不用听从府衙和知府,拥有了与府衙等同的地位。

    或者说,对江都县和守备司的事务,李大人可以用同知署名义管辖,知府彻底管不到了,好像是在扬州府内划出一个独立王国。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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