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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卫生的钟工何阿姨走了出来,和善的看看林枭问道:“小苏啊,要不要帮忙?”
林枭摇了摇头,笑看回应:“快完事了,阿姨您忙去吧!”
林枭也没解释过自己的身份,何阿姨一直当他是沈家贫穷的远房亲戚,过来打秋风的,林枭也没有解释,反正虽不中亦是离事实不远了。
何阿姨紧走两步,到了林枭身前,语重心长的道:“小苏啊,你叫沈先生有空把冰箱里的鸡蛋丢了吧,都放了两个月了,早就臭了吧,哎,这大少爷就是不会过日子。”
林枭一怔,因为他每天都要做早餐,鸡蛋都是随时备着的,冰箱里的是他昨天刚买的。
何阿姨仍然在絮絮叨叨,“沈先生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家里从来都不开火,几个月前突然叫我买了两斤鸡蛋放冰箱里——”
电闪雷呜间,林枭猛地反应过来,那是他第一次在沈家做早餐,本来只买了吐司面包和牛奶,后来看到冰箱里有鸡蛋和火腿肠,想了想就弄了个简单的西式早餐,准备过后再把鸡蛋和火腿肠补上。
上次沈东饿了,沈西城就给他下了方便面,火腿肠和方便面是绝配,沈家的冰箱里,原来应该只有火腿肠!
鸡蛋是沈西城特意为他准备的!
换句话说,就算他不是碰巧做了那么一顿早饭,沈西城也会寻机叫他做早饭的,为的不过是找个理由把房租退给他!
林枭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虽然已经逐渐习惯了沈西城的行事风格,可每次依然控制不住的被感动。
怪不得后来那句嫁人就嫁沈西城会流传那么广!
沈西城这样的人,会给你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又竖起了安全的防护网,套句古话,就是有容乃大!
来到沈家后的滴滴在林枭脑海中汇总——路上的饼干毯子和,钱买到的沈东的二手全新手机,被理所当然退回来的房租,明明可以睡懒觉却还找了借口送他上班……
林枭的心不是铁打的,沈西城这般对他,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的把自己当成是纯粹借住的陌生人,甚至于,他心里已经认可了这个便宜哥哥。
林枭下了决心,当天晚上,等沈西城回来,他便主动的迎了上去:“大哥,我有事情和你说。”
他象是小学生递交作业一样,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包括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和最终的目的。
沈西城听得很认真,俊美的脸如同刀锋一样一动不动,待林枭说完,他眼皮垂下又抬起,“好,我晚上找个人接送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人无比的安心,莫名的喜悦从心底涌起,仿佛早就知道会这样,林枭有一种被认可的巨大成就感。
沈西城站起身,“你等会。”
林枭乖巧的了头,片刻后,沈西城走下楼来,手里托了一摞衣服,放到了林枭面前,林枭一眼扫过,牛仔裤衬衣,休闲服,卫衣外套,款式各一,唯一的共同大概就是全部都是男装了,还有几顶棒球帽。
“这些是沈东的旧衣服,估计你穿看大小差不多,晚上出去的时候换上这些。”沈西城认真的嘱咐着。
林枭咬着唇狠狠的了两下头,沈西城的神情柔和下来,伸出大手在他头上揉了两下,拍了拍。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半,林枭就骑看三轮车出去了,他得到最近的菜市场买鸡,市卖的全都是处理好的鸡,也看不出好坏,想要质量优良的鸡,就得从活鸡里挑选。
到了菜市场前,林枭把三轮车往门口一锁,径直到了里面的摊,这家市场有两家卖禽类的畈子,卖的鸡都差不多,有白色的成鸡,也有家养的红毛鸡,还有散养的芦花鸡。
公鸡肉紧,适合热炒,母鸡脂肪多,做汤更好。
选鸡也有学问,先看鸡冠,鸡冠鲜亮红润,鸡爪油亮富有光泽,羽翼丰满扇翅有力者上佳。
林枭一眼看中了一只昂挺胸的芦花鸡,同时,芦花鸡也注意到了他,小眼睛机警的闪了闪,扑棱着身子,拼命的把高大的身体往同伴们中间挤去。
林枭好笑至极,伸手一指:“就要它了!”
摊主夸奖着林枭的好眼光,把躲到了笼子角里的芦花大公鸡捉了出来,林枭凑过去,在鸡爪上摸了摸,在鸡爪上方摸到了一节突出的骨趾,满意的了头,这意味看这只芦花鸡至少饲养了十个月以上。
而且骨趾短小,应该是刚过十个月不久,属于一年生的小公鸡,这时候的肉嫩且紧实,实在是炒菜的上佳之选。
连毛称重,一只鸡花掉了林枭五十大洋,接着摊主进行去毛处理。
林枭看看摊主动作麻利的把鸡丢进了脱毛机里,转眼功夫一只雪白的裸鸡就新鲜出炉了,不由感慨不已。
他记得,以前家家都是买了活鸡回去自己杀,有时候养上两天,还会下出鸡蛋来,而且由于喂的粮食,下的蛋一般都比较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