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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试探殿下的胸中才学吗?就算你真要商榷此事也大可等到明日,你是怕殿下向旁人讨教后再来说与你听,所以故意在今日就急着商榷此事,不让殿下有向旁人求助的机会,借此掂一掂殿下的分量,是不是?你这老家伙,真是改不了的狐性!”
完颜盈烈哈哈大笑,笑声里带着难已掩饰的惊讶和佩服,长声道:“好!好!智王,只要有你在殿下身边,我再也不敢玩这等伎俩了,幸好殿下未看出我这伎俩,不然她定会暗暗恼我。”
智摇了摇头,不去理他,完颜盈烈干咳一声,又道:“智王,当殿下再次折返军营与我商议时,我们足足商议了近两个时辰,殿下谈及军务之时条理分明,见解精辟,了不起!是一位能力揽全局之人,令我钦服,不过┉”
完颜盈烈忽然满脸堆笑的望着智,故意压低声音道:“不知是不是我看花了眼,我总觉得殿下再次返回军营时颇有些心不在焉,好象在牵挂着什么事,而且脸上也不时露出一丝儿女之态,莫非┉殿下牵挂的并不是什么事情,而是一位男子?可在这幽州城里,又有哪家少年能当得起殿下牵挂?智王,你知道这少年是谁吗?”
智苦笑一声,知道此事必瞒不住这精明老人,横了他一眼道:“老家伙,才一进城就左右打探,深夜来访又尽与我说这些事,你倒是安了什么心?”
完颜盈烈笑道:“年纪大了,自然喜欢管些闲事,尤其喜欢看到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事,智王,你为我除去草原狼,这份人情我可会一直记着啊!”
智轻轻转动着手中古玉,淡淡道:“族长,你的心意我知道,但此刻强敌当前,你还是好好筹谋着该如何与大辽共抗强敌吧。”
完颜盈烈笑着摇头道:“幽州城内既然有了智王,这事又何需我多虑,我只需安分守己的做位马前卒就可。”
智也不谦逊,颔首道:“族长客气了。”合兵而战最忌各有所令,两人都是精明远虑之人,轻轻一句话就将此事交代。
完颜盈烈又道:“智王,我族中那些青年在见了将王与野狼恶斗后都对他极为敬佩,纷纷夸将王乃当世虎将,这一次我特意准备了两份薄礼,待明日一早就献于将王,以表女真汉子对真勇士的敬意。”
“族长有心了,”智道:“我家五弟性子豪迈,不喜收礼,族长这份心意我只能替他心领了。”
完颜盈烈一笑道:“那倒不一定,将王见了我这两份薄礼必定欣喜,也一定会收下,怎么?智王,莫非你当我女真无可献之宝?”
智也学着他的口吻道:“怎么?族长是看重我这弟弟的武勇,想让他传授女真男子临阵之道吧?此事大可放心,既然你我两家携手御敌,我自会让五弟授你女真战士兵法。”
“兵法易学,武勇之胆却是难得啊!”完颜盈烈摇头一叹,又微笑道:“智王,我倒是在想,这世上真有瞒得住你的事吗?”
两人同是一笑,一番交谈下颇有惺惺相惜之心,竟有了一段忘年之谊。又说了一阵,却只是天南地北的随意闲聊,夜色渐深,已近深暮,完颜盈烈这才起身道:“智王,夜色已深,不便打扰,这就告辞了。”
“别忘了你的酒。”智一指桌上尚有大半的酒瓶道。
“这酒┉是我留给智王的,长夜漫漫,与其辗转而思,不如一醉而眠啊!”完颜盈烈大有深意的一笑,缓缓踱到门边,忽然一声长叹,自语般的低声道:“可惜啊,终究┉还是又去了军营┉”
智的身子轻轻一颤,目送这阅历极丰的老人离去,望着桌上酒瓶,心底竟有些莫名的失落,也是轻声道:“是啊,终究┉还是又去了军营。”
默坐良久,智忽然伸手取过酒瓶,满满斟了一杯,又自嘲的一笑,将杯中酒伴着未尽之意一口饮下。
次日,清晨,才一大早后院内就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智本有早起观日之习,但昨夜独自一醉却让他睡得颇沉,直听到这阵喧哗声才被吵醒,从床上起身后,智头内还有些宿醉的疼痛,看了眼桌上的空酒瓶,不禁苦笑,“老狐狸,就爱乱人心性,幸好是友非敌。”
刚梳洗完毕,门外就响起了重重的捶门声:“四哥,快来看!有好东西!”
智叹了口气,听门外的喧闹声里隐隐有一阵马嘶,摇头道:“小七,你怎么又把马骑到院子里来了?”
房门方一拉开,猛就一把拽着智奔到了院内,指着院中叫道:“四哥,你快看,这马真漂亮!”
智抬眼一看,见五弟将正得意洋洋的牵着一匹高大雄壮的血色红马立在院中,而且将身上也穿了一套赤红色的锁子甲,院内早已来了许多人,纳兰横海,窟哥成贤等幽州大将都围在一起,一会儿指着红马赞叹,一会儿夸将这身铠甲鲜亮耀眼。
将见四哥出来,笑着道:“四哥,你看,我这身行头不错吧?还有这马!都是女真族长送的!”
智微微一笑,这弟弟最爱骏马兵器,完颜盈烈赠他这两样东西倒是投其所好。
只见这身甲胄乃是用赤钢所炼,寻常甲胄多用皮条甲钉连缀而成,可这件锁子却是通体精钢,胄上铜叶如鳞,甲如环锁,弓矢难射,前心后背各刻一团烈火鲜纹,将的身形本就魁伟健硕,穿上这件艳红的铠甲后更显英姿勃勃,矗立院中如天神一般。
红马更是雄骏,身高九尺,从头至尾长有丈二,首如凶兽,目明如电,赤鬃如火,浑身上下一色血红,惟独四蹄黑如踏墨。
智仔细打量着这一马一甲,赞道:“好马,好甲胄,五弟,这一马一甲与你倒是匹配,赤马红甲狼扑枪,五弟,这就是如虎添翼啊!”
“那是自然,”纳兰横海插口道:“智王,将王,这两样东西都是我们女真族的宝贝,这套红甲叫烈焰红,是我们的祖先在深山里采到赤色精钢后花了三月功夫才铸炼而成,本是赐予每代族长所穿,可这烈焰红通体精钢,重达五十余斤,常人穿着别说上阵打仗了,就连行走都会大为不便,也只有将王这等魁伟勇猛之人能穿上它纵横沙场,这匹马就更厉害了,名叫貔貅赤,是家养千里马与草原上最凶狠的野马交配而生,是匹真正的千里良驹!”他又笑着对将道:“这红马赤甲都是我族珍宝,想不到我叔叔竟肯送予你,良马赠英雄,宝甲赠虎将,将王,也只有你这样的虎将能当得起这等宝物!”
将早乐得合不拢嘴,连声道:“貔貅赤!烈焰红!好!好!纳兰,一定要替我多谢你叔叔。”他愈看这赤马红甲愈欢喜,忍不住翻身上马,这貔貅赤果然神骏,展开四蹄在后院内一通疾驰,后院内虽多有盆景花卉,可它或是扬蹄避开,或是翻跳而过,不但未触及一草一木,而且眨眼之间已在院内奔了十余圈,待将一勒缰绳,貔貅赤当即嘶吼一声,稳稳立定。
众人见这马如此通性,都是齐声称赞,猛一脸艳羡的在旁看着,忽然嘟着嘴道:“以前我也有一匹血红色的千里马,是义父特意给我的,可惜大乱时来不及带出上京城。”
将忙笑着哄道:“小七,你喜欢这马?这样吧,五哥把它转送给你,如何?”
“不要,这是女真族长送你的,”猛头一摇道:“义父送的那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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