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宋朝的路(第3/4页)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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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他又对宋代路制建设进行积极的探索。

    因而,太平兴国年间,也就成为宋代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以下逐路列述之:

    在京东:太平兴国六、七年间,有石熙载曾任京东西路转运使。

    而后文献仅见“京东转运使”,因而,可以推知太平兴国时京东曾分为东、西两路。

    在京西:太平兴国三年四月,曾分为南北两路。

    河北:“太平兴国二年,分河北南路”。

    六年九月时,尚有“田锡为河北南路转运使。”之记载。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河北实分为两路。

    而陕西:“太平兴国二年,分陕西河北、陕西河南两路,各置使一员。又有陕府西北路,后皆并焉”。

    据《宋史程德玄传》言,五年,陕府西(河)南转运使、左拾遗韦务?N坐纵德玄等于部下私贩鬻,责授右赞善大夫。

    又《宋史许骧传》言,“六年,出为陕府西北路转运副使。会罢副使,徙知?州”。

    与许骧同时罢为知州的有董俨,据《长编》所载,俨由淮南转运使罢知光州,在八年五月己巳。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陕西实被分为河北、河南、西北三路。

    雍熙元年以后,文献中不见以上3路,而代之以“陕西路”。

    可能兴国末3路又复合并。

    淮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

    从文献上看,太平兴国五、六年时,两路尚未合并。

    时有胡旦、董俨分别担任淮南东、西路转运副使。

    但据《宋纪》,雍熙二年八月以前淮南路已合并。

    因此,合并可能为太平兴国末年之事。

    江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

    然据《舆地纪胜隆兴府》所言,“开宝九年,命知?N州杨克逊兼江南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事。时兼东、西两路,故治不在豫章。是年,又命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转运使,故漕台未有治所。雍熙中,杨缄为江西漕,始治焉”。

    则此前东、西两路并未截然分开,西路应受东路节制。

    江南东、西路,雍熙四年并为1路。

    43雍熙以后文献惟见“江南转运使”,不见江南东、西路,可为印证。

    荆湖:太平兴国初,亦分为南、北两路。

    《长编》三年五月丙戍条言,“诏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仍削三任,副使许奇除籍为民,夺先所赐钱五十万”。

    又《宋史李惟清传》言,惟清,“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

    可证。李惟清兼总南路之时,为七年九月至九年六月。44则兴国末荆湖仍分两路。

    此即《长编》至道三年所谓“荆湖两路,或通置一使”。

    西川:开宝六年,分峡路。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为使两路“盐?流通”,遂“命西川转运使申文纬遥兼峡路,峡路转运副使韩可?兼西川路”。

    二年二月,又“分西川为东、

    46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七年八月,“废东川转运使并属西川”。

    因此,在这期间,川蜀地区应分为西川、东川、峡路3个政区。此后,又复为西川、峡路。

    至于广南,太平兴国时则仍开宝旧制未变。

    加上太平兴国三年以后依次收复漳泉、吴越、北汉所立两浙东北路、两浙西南路、河东路,这样,太平兴国年间,宋应有京东、京西、河北、河北南、陕西、淮南、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北、荆湖南、西川、峡路、广南、两浙、两浙西南、河东等16路。

    这一时期,路制调整无论是通过互兼、兼总,还是合并的形式,其总的趋势是趋向于合并成地域较大的政区。

    这是由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地区财政密不可分所致。

    经过这一时期的调整,宋代路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其后,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改福建路”。同年,荆湖并为1路。河北,“雍熙四年,分东、西路。端拱二年(989年),并一路”。

    广南,端拱元年,分为东、西两路。至道二年(996年),置“广南东、西路都转运使”,而广东漕兼总两路。

    同年闰七月罢。这样,至至道三年,宋分天下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路、广南东、广南西,则十五路之制,终于形成。

    不过此制的实际贯彻要晚1年多,因为直至咸平二年(999年)三月戊辰,荆湖南、北路方始置两使。

    新制的推行是有反复的。淳化四、五年(993年994年)间,为了提高三司的效率、杜绝舞弊现象,置三司总计使及左右计使等,依唐制分天下郡县为10道,即河南、河东、河北、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者属左计,在京西者属右计,但仅推行1年就“以非便罢”。

    不过,此时的10道已与唐代的十道迥然不同,而更近似于至道十五路之制。

    它比后者少京东、京西、荆湖南北、福建5路,这样,河南道可能统辖京东、西两路,而江南两道除江南东西路外尚统辖荆湖路之大部,福建路则属两浙道。

    10道所辖过大,于事不便,故推行不久即废罢。但从文献来看,淳化末,并未见关西道、剑南道、河南道及其转运使之记载,因此颇有可疑之处。

    至于《太平寰宇记》所列13道,我以为它只不过是1个地理区划,并未行用。

    试想从中唐以来所施行的即是方镇体制下的道州县制,宋初绝无可能割断历史,断然行用唐朝前期的旧制。

    宋代路制所管辖的是宋朝实际所控制的疆域,但宋初统治者绝不会就此表明他对沦陷于辽、夏诸国的汉唐故疆统治权的放弃。

    宋初统治者是如此,五代统治者也是如此,因此,五代后唐长兴三年重新调整十道顺序,乐史太平兴国年间撰写《太平寰宇记》以13道为纲,主要表明本朝是代唐而兴的正统王朝和收复汉唐故疆这样1个理念。

    当然乐史在编撰《太平寰宇记》时,也需要依据1个长期稳定行用的行政区划来编次舆图,而此时恰恰又是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新制既不可用,故不得不借用旧制,在后唐确定的十道的基础上,分剑南、江南、山南为东、西两道,以13道为纲,编次《太平寰宇记》。

    不过到了真宗以,后北宋转运司路就有所演变了。

    因为太宗末年至真宗初年,川峡地区连续发生了王小波、李顺及王均为首的两次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起义和兵变,为了有效地发挥国家机器的职能,咸平四年三月,距王均之乱被镇压仅5个月,宋王朝即吸取教训,以“西蜀辽隔,事有缓急,难以应援”为由,遂“分川峡转运使为益、利、梓、夔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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