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具焚(第1/1页)娇宠:卿本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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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篮子里的东西终于得见真容。

    入目,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像刚洗过的黑葡萄,清澈明朗。

    那婴孩面容如玉,不哭不闹,直直的看着来人。

    杜鹃被她盯着,脑子的惊讶来不及表示,却已经被融化了。

    “好可爱的孩子……”

    她忍不住伸出手,想捏捏婴孩肉嘟嘟的脸颊。

    刚接触到婴孩细腻娇嫩的皮肤,心头就传来一阵酥麻的感觉。

    杜鹃不是没见过小孩儿,想当初刚得灵识,对那烟火人间很是向往,几番下界游历。

    可是,她见过的孩子,却没有一个似她这般乖巧可爱。

    “你为何不哭?”

    思及此处,杜鹃看着她,轻声喃呢。

    如此可爱的孩子被人遗弃至此,着实令她犯愁。

    子巫山如此荒凉,那人将她放在这里,岂不是存心想让孩子……

    杜鹃不敢想,也不愿意想。

    眼前的婴孩越是不哭闹,她的心疼便越多一分。

    竹篮里除了遮盖的桑布和婴孩,便是空空如也。

    终究是不忍心,杜鹃抱起了襁褓中的婴孩。

    ……

    腊月底,华灯初上,年味十足。

    家家户户挂红灯笼,贴年画,好不热闹。

    入夜,一抹残月高挂,透出孤冷的光。

    只有一客家小店还未关门,燃烛火,迎新客。

    柜台旁,店家闭眼小憩,听见动静,睁眼望去。

    只见门外立着一个八尺高的男人,穿了一身蓑衣,斗笠遮住半张脸,只露出薄凉的嘴唇瓣子。

    店家见到这人打扮,先是诧异,毕竟又没下雨,这副打扮着实有些奇怪。

    不过,他迎客这些年,啥样的客人没见过,遂地笑着道:“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啊。”

    “一两牛肉,一碗细面,一壶热酒。”声音是浑厚低沉的,边说着话,嘴里还冒着不少雾气。

    到了室内,男人摘下斗笠,却仍是低垂着头,他伸手放下一挂铜钱,不待店家开口,已一步作两步走到靠里的位置落了坐。

    店家微怔,只当他是怕冷。随即,他大致数了数线上的铜钱数,才道:“客官稍等片刻,这夜里吃东西的人不多,我这就给您温酒去。”

    男人一看就是沉默寡言的主,只低声应了。

    店家摆手,心里顿觉无趣。

    待店家离开之际,男人才摊开那只一直藏在身后的左手。

    只见那手心缠绕着一层厚厚绷带,血水还是透过绷带显出痕迹。

    他的身体绷的紧,似在压抑什么,下颚棱角分明,低下来的眉眼,像镀了霜。

    男人缓缓解开绷带,露出手心伤疤。

    那一道口子伤的极深,肉眼可见里面断裂的筋膜。

    “可恶……”男人打量着伤口,也不由倒吸凉气。

    话毕,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碧色小瓶,打开,将其中白色粉末铺撒在手心中。

    只听滋啦几声,手心中的坏死部分被焚烧干净,然后逐渐长出新肉。

    只不过,这长新肉的部分特别缓慢,且伴有苦痛。

    不过片刻,男人额头就布了豆大汗珠。

    好在,受伤的面积不大,忍住了痛,手心已经是一片干净。

    这些步骤刚弄完,店家已经端着东西从门边走来。

    但见他一手端着热面,一手提着酒壶。

    面上桌,酒入杯。

    溅起水花,伴着一股浓郁香气。

    男人拿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唇齿留香。

    细面裹小葱,配上辣牛肉片,他三两口吃完美食,麻溜带上斗笠,又隐于夜色中。

    只留下店家一边收拾一边感叹,好家伙,吃东西真快!

    再说那离去的怪人。

    他披着一身蓑衣斗笠,在夜里行走,脚步飞快,走出灯火通明的街道,走到人烟罕至的郊外。

    树影婆娑中,男人身影闪动,已是消失无踪。

    与此同时,子巫山里,万物苏醒,似乎感受到什么般,摇头摆尾的欢喜。

    杜鹃自然也有感知,眼里也不由落了喜色。

    察觉到身边人的雀跃,一只小手戳了戳她的手臂。

    “鹃姐姐,你笑什么呢?”

    说话的女娃看上去两三岁的模样,眸似星辰,眉如新月,穿了一身红彤彤的袄子,衬的小脸倍儿精神。

    杜鹃闻言,转过头看她,眼里也是欢喜的。

    不知不觉,人间已过了三年。

    只不过,因由女娃同她呆在子巫山顶,这里是方圆百里仙气最盛之地,又是她的居所。

    早有‘人间一年天上一天之说’,她的居所虽比不得天上,但与人间也是有些不同之处的。

    这不,山里半年不到,女娃已经长成了三岁。

    想到这半年,她教她走路,教她说话,教她……

    一想到这些,杜鹃的心儿就分外柔软。

    随即,她笑着揉揉女娃的头,开了口:“是你子规哥哥回来了。”

    “子规哥哥?”女娃听得此话,眸光闪烁,自有意识以后,她除了杜鹃,和满山精怪,再没见过别的活物,别说多激动了。

    “那他在哪呢?”她已经迫不及待。

    “七七别急,他回来自然会过来的。”杜鹃轻声说,安抚她的情绪。

    女娃听了这话,有些泄气,却也只能同意。

    七七,是她的小名。

    杜鹃姐姐说,未,也是枝叶繁盛之意,七,是她遇见她的日子。她希望她遇见她以后,一切都好。

    所以给她取名未七。

    她喜欢死这个名字了。

    而且,就算杜鹃姐姐不说,未七心思细,也知道自己与别人不一样。

    刚学会走路时,她最喜欢在山里满地玩耍,初时精怪们只知道杜鹃去哪都领着她,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小灵。

    便逗着她问:

    “你父母呢?”

    “你家在哪?”

    “你跟着杜鹃干嘛?”

    听到这些话,刚开始未七不懂。后面听多了,她就回去问杜鹃。

    杜鹃每每一听,都是眉头皱起,说:“你别听他们瞎说。”

    “可,我的确没有见过爹娘……”未七看见杜鹃的神情,固执的想知道答案。

    一天也罢,可天天被如此追问,看着泪眼婆娑、可怜兮兮的小丫头,杜鹃怎么狠的下心。

    她只能开口告诉她真相。

    尽管她说的很委婉很动听,尽管她说这就是她的家,可未七终究是明白的。

    她没有爹娘。

    等她再长大点儿,会听故事,会唱小曲儿,她又明白,她不是没有爹娘的,没有爹娘,哪来的她呢?

    只不过,是爹娘不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