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逃到了海上(第1/2页)灵契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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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官者生性最为多疑,海口城主不懂一个年纪轻轻的修行者为何住在那种客栈。不说他的身份,就这天赋,都足够他来找自己,然后住进整个海口最精致之地,向海并待遇最佳,奴仆各个身段窈窕,相貌俊美。因此,城主想来想去都没有结果,决定翌日一早亲自去拜访。

    海口城主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走路生风,他精明的脸上有些担忧,若不是俞谷来的皇室,来此地去龙宫探宝为假,实际考核自己为真?龙宫里有宝贝,可都是虚妄的,去了千万人,可没人得到任何,反而牺牲了性命。修行者的性命,可不单单是生死,还是南国无数的资源堆积。

    海口作为南国第二发达城市,是一块真正的经济宝地,无数人想接管。他的竞争从未停止,这种事细思甚恐,必须重视。

    “停车!”

    为了表达重视,城主于一条街外便下了车,和身后十人一同向客栈而去。十人抱着大小不一的锦箱,里面的东西极不简单。可这些对常人而言无比昂贵的东西,只是城主送给那未知人的见面礼。

    礼节做好了叫礼,做不好叫形 式主义。因此,城主想着接下来简洁的说辞,可这客栈无比冷清,只有一个胖女人在扫地。

    胖女人重复着平时要做的事,见大人来,立即将扫帚扔到一边,恭敬行礼。没想这孤僻巷子,城主大人也会来,真是令他们蓬荜生辉。这位无数人敬仰的城主大人走了过来,脸上带笑。

    “这里可有一位年纪较小的修行者?”

    “有,名叫方欢,年纪不到十七。”

    姓方?俞谷中的大户人家似乎没有姓方的,可名字这种东西,谁知真假?

    望向身后的三人,见他们点头,城主才问胖女人。

    “可否将他请出来?”

    胖女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知道城主大人的一句话,自己的客栈就能于此地消失。当然,也能就此扩宽些位置。比如将这巷子的其他店铺迁走,并给她的店铺翻个新。因此,胖女人点头哈腰,没了平日的诙谐。这倒不是虚伪,而是真正的生活。不是谁都能扮猪吃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胖女人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我现在去叫,城主大人在里面稍等一会。”

    店小二来招呼城主,伸出手往厅里请,可城主丝毫不为所动,只是站在楼梯边,看着胖女人上楼。店小二没了法子,静候在一边。

    胖女人太重,跑起来身上的肥肉乱颤,也压得楼梯发出极为难听的吱呀声音。平日,这声音倒都正常,可现在变得响亮刺耳。城主听着,心里无比期待。

    “找人将这客栈修一修。”

    身边男人答应称是,店小二一听,朝向地面的面孔无比高兴。平日城主可不会来这逼仄地,没想一来就是这么好的事。看来老板娘给那小哥白住一间房也值得,店小二忽得佩服起老板娘,想必这也是他做不了老板的原因。他根本没这意识,他一直在为白白浪费一间房而心疼。

    将头低的更深,店小二想着今后的客栈,虽不算特别豪华,肯定宽敞上得了排面。看来他是该去找个师傅,做个像样的招牌。

    “方欢少爷,你在吗?”

    在店小二想着新客栈时,胖女人敲着门,心里暗喜。可不等门开,城主大人轻声叫住他。

    “我来我来!”

    城主提着长袍,快步跑了上来,乌纱帽一颤一颤。他先前真是傻了,怎么能站在下面等呢?应该亲自来敲门,显得自己没有官架子。城主已做好准备,若对方是俞谷派来的人,他就好生招待,展现一下自己手中的海口之繁华。

    若他们不是,他也好好招待一番,这么年轻的修行者,必须争取到自己门下。新鲜血液的多少,有时决定一个人的实力!

    胖女人退后一步,见城主的样子,忽的好奇起来。这所谓的方欢究竟有着怎样的身份,才值得城主这么对待?

    提了提宽袖,城主的脸上浮现些谨慎。他敲了敲门,提高嗓子,道:

    “海口小官魏天成,前来拜见!”

    城主鞠躬,毕恭毕敬,令胖女人也弯了弯腰。可她太胖,还是能看到城主的侧脸。他极为严肃,等了一分钟,又上前敲门,但依旧无果。

    城主看向胖女人时,她连忙上前,手指敲门如骤雨。

    “方欢少爷,圆悲小姐?”

    方欢,圆悲。这名字,魏天成一听就知道是编出来的,可胖女人又喊了两声,也焦急起来。好不容易的机会,可不能就此没了。极胖的手指放在把手上,胖女人轻轻一扭,门既开了。

    城主好奇,令胖女人推开。可门开后,里面只有洁白的床单,垃圾桶里都干干净净,像从未住过人一样。

    这种小客栈,谁走时不是留下无用的垃圾?这么干净,令城主突然好奇,这真的住过人?胖女人从其眼中读出这种疑惑,连忙走进去,似想找到证明方欢曾住过的证据。可桌上椅上,什么都没有。

    胖女人满是麻子的脸上突然红了,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可不等城主开口,她便说:

    “大人,还有一间房。”

    胖女人走出房间,挤到了城主,可旁边的这间房也空了。胖女人有些失落,可桌子上留着药罐药碗和一封信。

    “城主大人,他只留下了信。”

    “拿来看看。”

    城主突然怀疑起来,这莫不是那春风药堂和这小客栈老板娘的阴谋?想以此骗自己?至于昨晚那人,只是个作戏的戏子。这样也说不通,因此,他拆开信,还未妄下定论。话如泼出之水,不能随意说。

    信封中只有一张纸,上面字迹寥寥,可笔法刚劲,力透纸背。虽不算大家之作,可其中含着无比自信的精气神,那是城主学不来的笔风。似乎这写信的主人只是潦草几笔,便足以表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城主为官这么多年,见过行笔流畅的字,若文人高谈阔论。见过潦草鬼画,耐心不足的字,若将士迎战,匆忙塞下几口饭菜。也见过歪曲如蚯蚓乱爬的字,像梁上君子偷偷摸摸,唯恐落下几粒土。但就是没见过此时手中这种字!

    魏天成作为曾经的文科状元,自认自己的字整齐有南国风度,可相比之下,总觉得多了些世俗。

    反复看了几遍,城主就是觉得自己的字和它有差距,但说不上来。胖女人对字不感兴趣,只注意它们拼接在一起所表达的意思,且只在账薄上出现。白纸黑字,写着药罐药碗已洗好,多谢照顾,旁边的银子是补上的房钱。

    胖女人瞥到,看药罐和药碗间,果真放着一块银子。有银子自然是好事,可胖女人心里突然凉了一截。这是什么情况?他们昨晚还在,夏萧昨晚还和自己一起煎药,并调侃自己,说她这么胖,活不了几年,就算客栈再大,也享受不了荣华富贵。可现在,既没了人影?真是奇怪!

    作为老板娘,房客不辞而别的例子比比皆是,毕竟是先付钱再住房,谁也逃不掉,走便走了。虽说也有一些和夏萧相似且聊得来的人,可她这里只能短住,哪能长居?因此养成了无所谓离开的性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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