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和南唐社会的命运(第18/31页)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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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法,体现了封建政权与地主之间争夺土地和人口的斗争。潘佑抑制兼并,令买者归还土地,首先是触犯了官僚地主的利益,因而遭到以“大臣与握兵者”为代表的官僚地主集团的激烈抵制与反对,“为众所排”。[元]脱脱:《宋史》卷478,《南唐世家》,中华书局,1974年版。在土地买卖、土地兼并中获得最大利益和起着主导作用的正是这些官僚地主。“由是群情纷纷,以为坏法殃民者皆由平使。乃先取平下大理,使收(潘)佑。佑自刭,平缢于狱。”[宋]陆游:《南唐书》卷13,《列传第十》,中华书局1985年版,丛书集成初编本。这一事件反映出,南唐时期土地买卖十分频繁,以致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到后主时已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理解的是,这件事本质上仍然反映了李煜的改革愿望,李煜是想通过重新调整土地、户口关系以扩大赋税来源,只是南唐的经济已经江河日下,企图重组经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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