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1章 俺又被宋朝打击到了(第1/3页)宋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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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沉吟着,把话题又转到最初的问题:“离人,这几年你都在远赴海外,经商贩货……一定很辛苦。你不知道,伯达(苏轼长子苏迈)去年又生了个孩子,取名‘符’……叔寄(苏轼次子苏迨)今年也成了婚,妻子是文忠公(欧阳修)之子欧阳棐的六女儿。”

    赵兴点点头,回答:“我听说了,马正卿(马梦得)在杭州见过我,我已经派人给伯达兄送去一笔nǎi粉钱,让他安家置业……估计,近rì就会有消息返回。我让他们直接把消息送到京师。”

    自从苏轼当了京官之后,马梦得便没有继续追随苏轼。因为京官大多不需要幕僚。恰好赵兴那里需要人手,他在杭州待了几个月,曾经被他教导过的程家坳小孩将消息通知赵兴后,赵兴就请马梦得负责经理杭州的产业。

    苏轼尴尬的笑一笑,他摇着头说:“离人,你误会了。嗯……想当初,我也只是送给你几副字画而已,这是为了答谢你在黄州的照顾,可你总说我在你的产业里有投资。别的产业好说。唯海商不行——朝廷有令: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不许权贵官吏经营海外贸易,不许官吏私买舶商货物。

    太宗诏曰:……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者,所在以姓名闻。——当初发这个诏文,原是为了保证海贸的顺利,防止权贵官吏与民争利……”

    啥?不许官员参与外贸,如果官员亲信,或者干脆是tài子dǎng参与了海外贸易,就要公示——把姓名登在邸报上——‘“以姓名闻”。

    这还是宋朝吗?你说不许官员把子女妻子都送到国外向外国zhèng fǔ纳税自己“裸身当官”,“裸身爱国”,还则罢了,怎么还不许官员经营外贸,连购买外国货都是一种罪行,还要“公示”?!

    上不是说宋朝的**难以想象吗?怎么宋朝的反腐规定比现代还严苛?

    我他X的爱这个时代!

    赵兴喘了几口气,说:“老师,其实你何必在乎,这是我俩之间的事,我只要不吭气,谁又能知道呢?难道他们要来我家,抄我家查出那份账本吗?”

    赵兴低估了宋人守法的自觉xìng,苏轼沉下脸:“以吕惠卿、邓绾之恶,亦不敢私买舶商货物,私遣亲信于化外贩鬻——你要为师在史上留下骂名吗?还有,你说抄家,我大宋何时抄过别人的家?”

    苏轼说的是事实,实际上,不光是蔡确、吕嘉问、邓绾,连后来的大jiān蔡京也不敢违反这条法律——化外贩鬻。

    至于说到在宋代抄家,那更是错误。抄家的习惯应该是蒙古人带来的游牧强盗习俗,而宋代——即使花石纲大兴的时候,大jiān臣朱勔只敢指使恶吏们冲入人家中,把选中的花石贴上“御选”标签,以此故意折腾户主,使之倾家荡产,却也不敢明行抄家。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各朝官场常例——变卖罪官的妻子儿女,使之成为官jì。宋朝有官jì,但多是拍卖罪人家属以支付罪人流放的路费,从没触及罪官的家属妻儿。因为宋朝实施“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家训,即使贪污再厉害的官员也只流放,从不进行抄家。

    这就是宋朝的独特。它对私权的尊重,连现代人赵兴都不适应。

    也就是说:如果有个人在宋代抄家,那一定是穿越人士,他违反宋刑律的,在中原耍游牧人习气玩抢劫,竟然没受到大宋官军的围攻剿杀……那一定是小说了!是明人清人,或者干脆是穿越人士写的小说。

    赵兴就在这个“独特”上碰了一鼻子灰,他讪讪的笑了一下,摸了一下鼻尖回答:“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万一我考上了进士,得了官,也需要放弃海贸了……连家人亲戚都不行?”

    苏轼点了点头。

    赵兴扫了一眼陈公川,眼珠乱转着回答:“这样啊,那就结算一下……不好,我最近现金比较少,刚刚在麻逸附近买了一个岛,还在大越国买了一些地,从海外运回来的货物还没有出手——老师不能要这些海货?”

    苏轼赶紧回答:“离人休要误会我的意思。这几年,你对我家的照顾已经足够了,我的意思是说:你若还存着当初的那本帐,就回家一把火烧了,岂不省事。”

    “那不行,经商,靠得就是信誉,没有了信誉,我守着那堆死钱干什么?钱我必须给……这样,我就给老师三十万贯,从此算是了账……”

    苏轼眼前一黑,手中的笔“啪“的一下落到地上,他的头晕的厉害,只觉得眼前一切都在晃动。

    他能想到赵兴从事海贸后变的很富,但没有想到赵兴富到这个地步。

    三十万贯,他还带着十分歉疚的神情,仿佛多么亏待苏轼,令自己非常不好意思。

    三十万贯相当于多少?在宋代,三千贯就算一个中产阶级。在物价飞涨的南宋末期,湖州最肥沃的良田一亩也就是十两。三十万贯,这笔钱现在可以买下相当于两个东京汴梁城大小的良田。

    这一切变幻才短短的三年。苏轼可是亲眼看到,赵兴出海时,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杭州的土地,以及廉价的糖霜。而他回来的时候,随便一伸手,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就愿意出三十万贯购买苏轼手中的空头股份。

    不仅如此,赵兴还在解释:“老师,我不久前让马梦得给伯达(苏迈)兄带去了三万贯钱,以及一些价值两万贯的海货,伯达兄弟的签收单还没有过来……

    这样,叔寄(苏轼次子苏迨)成婚,我也没什么礼物,我再补给他送一份贺礼……老师就别推辞了,朝廷管得到经商,岂能管得到自己人之间的礼物往来——就送五匣吐蕃(北宋时期,吐蕃国土直抵印度洋,包含缅甸、老挝与柬埔寨部分)红蓝宝石、一箱真腊(吴哥王朝)翡翠、两箱玳瑁当聘礼,一升珍珠。

    这样算起来,再加上三十万贯现金,应该算够了。”

    什么够了?这简直是在摧残苏轼的神经,宝石翡翠玳瑁论箱的,珍珠按升计量,这种出手,吓死个人。

    “离人,你别吓我,我所给你的不过几副字画而已,你给的东西太重了。这几年,你的管家每年给我送上一笔巨款,说是我字帖营生的红利。那些钱我收下了,可你再如此,那就过了。这是你海外多年的辛苦,岂能……我不要,我坚决不要!孩子的贺礼,几件东西足够了,你这样会吓坏孩子的……”

    “什么,礼太重……老师,咱‘自己人’!我素来敬仰文忠公(欧阳修)。‘醉翁之意’,千古名句啊。不能委屈文忠公的孙女。再说,二公子成亲,我这个兄长借机给兄弟置办点家产,也是应有之意……老师别管了,这是我与二公子的事。至于那钱,三十万贯,不算多呀……”

    苏轼已经忘了写奏章的事情。陈公川对这场激烈争吵视若无睹,他似乎压根不为这份巨额财富所震惊。两个人在争吵,他闲闲的拿起桌上的一张诗稿,一咏三叹的在那儿欣赏起来。

    几番推辞过后,苏轼只肯收下最多一千贯的金钱,而赵兴最后让步到五万贯,也坚决不肯退让。两个人斗气似的都在那喘息,但他们不是为了抢夺钱财而喘息,是为了推让。

    “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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